安徽:气象防灾减灾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
近日,安徽省政府下发通知,首次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标志着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已正式融入各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此次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涉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生态建设、社会建设、民生改善5个类别50项考核指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作为新增的考核指标被纳入社会建设的类别,并结合各地的基础条件,对安徽省16个市政府的目标任务指标分类进行考核,更加突出气象防灾减灾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落实,安徽省气象局领导多次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争取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为更好完成考核工作任务,安徽省气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分值依据等问题,按照量化科学性、操作可行性的要求,目前初步制定了区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指数考核评分表,确定了气象现代化组织与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三个考核项目十个考核指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正式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成为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的重大举措,各市政府反响热烈,对有效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最大程度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