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参与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工作分工
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明确气象部门将参与承担加强预警应急、强化科技支撑等工作。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一阶段,浙江省气象局将与环保、城建等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预警;实施《浙江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并视情渐次采取大气重污染源限产限排和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限行、扬尘控制等措施,防治大气污染蔓延;组织开展大气雾霾治理重大课题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强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特征、形成机制、来源解析、健康影响、大气污染预报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加强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信息、应急及检查等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