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要求发布实施
中国气象报记者达芹 通讯员刘悦报道 近日,河北省地方标准《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
《要求》规定了农村气象灾害应急的准备要求,解决了河北省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长期无标准可依的实际问题,有助于指导全省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开展,促进广大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全面提升,进而达到避免、减轻气象灾害影响。
该标准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语言通俗,易于实施。标准对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坚持的原则、完成的工作、成立的组织领导机构、抢险骨干队伍的组成和职责进行了规定;对普及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开展抢险救援技能培训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了明确;对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进行风险评估、绘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用图以及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分别就“气象灾害监测设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信网络”“排水设施”“避险场所”“雷电防护避险建筑”“防雹设施”“增雨设施和备用水源”的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要求》由河北省气象局提出,保定市气象局负责起草。前期,项目工作组在申请立项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标准制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进一步确定了标准的编制思路和内容,明确了人员分工。为提高标准的科学性与适用性,起草工作组认真总结全省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已有经验,充分考虑广大农村所处地理环境复杂和气候多样的特点,开展了相关资料、文献的收集分析和深入的调研工作,并多次就标准草案进行讨论修改,经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汇总、分析研究后,于今年3月份通过河北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