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完成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市级检查
8月8日,广东省梅州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安委办和市有关单位发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至此,梅州全面完成2014年度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进入整改落实阶段。
《通报》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防雷“三同时”管理;要把强化极端气象灾害(雷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把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列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内容,建立和完善防雷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整治防雷领域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通报》还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跟踪督办,并将整改落实情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