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部门联动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
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其中朔州市气象部门承担相关重要职责。
《通知》明确,朔州市气象部门负责全市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负责为安全生产及其应急救援提供及时可靠的气象服务。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发展规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包括气象部门在内的中央驻市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属地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同时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