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气象环境保护条例
中国气象报记者孙彦 通讯员潘兵会报道 9月23日至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等事项。
与会代表认为,制定、颁布规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气象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是提高气象探测资料准确性和气象预报准确率的基础性工作,《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上位法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禁止破坏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行为,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对《条例》设定的基本制度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完善该《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